財華社深圳新聞中心
據新華社電,台行政當局昨日通過海外企業來台上市松綁及適度開放陸資投資台股的有關方案。台金融監管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最快將在10月開放陸資投資台股。并表示,在雙方未簽定監理合作備忘錄的前提下,投資上限為基金淨值規模的3%。
據了解,這項松綁方案主要包括:擬取消投資大陸逾淨值40%的公司不得來台第一上市的限制,旨在吸引大陸台商返台上市﹔擬取消陸資持股超過20%不得來台第一上市的限制﹔擬取消陸資持股超過20%或為主要影響力的股東者不得來台第二上市的限制﹔擬全面取消在台募集資金不得用于投資大陸的限制﹔開放大陸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來台投資証券、期貨市場。
此外,台行政當局還決定,在其他相關法規修訂后,將開放陸資持股100%的海外企業來台第一上市。
最近一個多月來,台行政當局先后對多項涉及兩岸的金融政策作出調整,包括6月26日宣布有限開放香港交易所挂牌企業赴台第二上市,放寬基金投資涉陸股的海外投資限制,開放赴大陸投資証券、期貨市場等﹔7月8日,台金融監管部門負責人公開表示,在取消外資的“不含陸資聲明書”后,對陸資通過私募基金間接投資台股持“樂觀其成”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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